苏州商标注册期限,2021年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申报条件及补助政策
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申报条件及补助政策
大企业与领军企业是苏州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大企业指的是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苏州商标注册期限,而领军企业则是指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显著,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工业企业。在申报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时,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研发投入,这不仅包括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还包括了先进技术研究院直接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及外聘专家费用、研发业务用房建设费用(不含土地缴款),以及经市经信、科技部门认可的用于收购本市双创企业或购买其研发服务的费用。
苏州市为申报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补助扶持政策。首先,市政府统筹各方资源,强化各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制定《苏州市培育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应推动国家、省、市已有扶持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先进技术研究院的政策保障力度。市级财政统筹各相关专项资金,设立“苏州市培育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自2017年至2021年实行五年。各市(区)政府根据属地原则,每年对本地区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最高按研发投入的20%(最高2000万元)给予财政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经费,按各市(区)政府实际补助金额的30%给予奖励。
为了确保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质量,苏州市设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为先进技术研究院的组建提供咨询服务,对先进技术研究院开展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同时,各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优先支持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的研发用地供应,制定优化相应人才政策措施,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鼓励大企业、领军企业利用双创企业在科技创新、企业管理、经营理念上的优势和经验,开展多领域技术、研发和项目合资、合作或并购。
在申报条件方面,大企业和领军企业需要在苏设立,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注册满2年且为商标所有人。大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0亿,研发经费近2年累计不少于2亿;领军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亿,研发经费近2年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已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特别是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优先考虑。此外,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也是必备条件。
在建设要求方面,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导向,具有清晰的规划和目标;需建立健全的研发体系和激励机制;需有持续的经费来源,大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累计不低于5亿元;领军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技术人员5年内需达到20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人数不低于90%,硕士人数不低于50%,博士人数不低于10%,并拥有行业内知名专家或省级以上双创领军人才。研发人员平均工资支出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支出比值系数首年不低于1.5,比值系数5年内累计增长不低于30%。此外,需有独立的办公、研发场所,可以设立在申报主体所在地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第四批先进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需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推荐申报材料至市工信局。前三批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评价工作则由各市、区负责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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